(1) 攜帶身分證
(2) 準備好應備文件
文件名稱
取得方式
信用卡付款授權書(取得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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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信用卡授權書所稱之授權人係為要保人、被保險人、要保書指定受益人,或為非保單關係人(要保人/被保險人之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法定代理人(含監護人及輔助人)),非保單關係人需檢附關係證明文件(如要保文件可確認身分/關係為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之一者,無須檢附)。
集體彙繳件及部份險種不適用。
查詢服務中心據點
服務據點
服務櫃檯時間:週一 ~ 週五 AM 8:50 ~ PM 5:30
如逾期送達,延至次期始生效力
申請信用卡繳費請於當期保險費應繳日20天前提出申請,如逾期送達,延至次期始生效力。
保險單應繳費日
約定請款日期
前月26日~當月5日
當月5日(遇例假日順延)
當月6日~當月15日
當月15日(遇例假日順延)
當月16日~當月25日
當月25日(遇例假日順延)
如信用卡請款不成,於該期保險費應繳日55天內且保單契約有效,則持續於請款基準日請款,逾期請逕洽本公司交付。
前月24日~當月8日
當月8日(遇例假日順延)
當月9日~當月23日
當月23日(遇例假日順延)
如信用卡請款不成,於該期保險費應繳日60天內且保單契約有效,則持續於請款基準日請款,逾期請逕洽本公司交付。
※保單號碼編碼由本公司決定,嗣後要保人、授權人不得要求變更。 於該期保險費應繳日60天內且保單契約有效,則持續於自動轉帳基準日扣款,逾期請逕洽本公司方交付。
信用卡有效期限到期,請透過以下流程變更,或通知本公司,請電洽本公司客服專線 0800-099-850/(02)8170-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