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1月1日零時起至117年12月31日24時止為期3年。
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之父母),前款現職員工應包含下類各類人員:
1.各機關公務人員、雇員及技工、工友。
2.各級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
3.公營事業機構員工。
4.聘僱人員。
5.約用人員。
【提醒】退休員工不予承保。
公教員工本人:投保時仍任職於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之相關證明文件(明確的服務單位及員工姓名)。
公教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之父母),需檢附上述員工本人文件外,並檢附身份關係證明文件。
本專案商品員工本人投保資格為公教人員,不包含軍人,故軍人沒有投保資格。
可投保本專案,如為外籍人士投保者,除檢附本專案要求之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員工在職證明文件及身分關係證明文件)外,應一併提供有效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抱歉,皆不在本專案承保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