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借款利率

保單借款利率依據財政部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之台財保字第900703884號函規定,保單借款及保險費自動墊繳利率由各保險公司自行訂定。

台灣人壽保單借款利率(含保險費自動墊繳)公告

以下借款利率決定方式自民國110年10月1日(調整基準日)起適用,調整基準日前已借之保單借款(含保費自動墊繳)利息採分段計算,調整基準日前按原定價利率計息,調整基準日(含)後改按以下保單借款利率決定方式計息;調整基準日(含)起還款再借款者或辦理保單借款(含保費自動墊繳)之新增金額則按以下保單借款利率決定方式計息


新台幣保單

型別

種類

保單借款利率決定方式

傳統型

非利率變動型商品  

以保單預定利率加碼1%,惟預定利率3%以上保單加碼0.5%;上限為6.8%  

利率變動型商品(含萬能商品)  

以宣告利率與預定利率孰高加碼1%;上限為6.8%  

投資型

全商品  

以一般帳戶加權平均利率加碼1%;上限為6.8%  


外幣保單

型別

種類

保單借款利率決定方式

     傳統型          (不分幣別)

非利率變動型商品

以保單預定利率加碼1.25%;上限為9%  

利率變動型商品                      (含萬能商品)

以宣告利率與預定利率孰高加碼1.25%;上限為9%

     投資型          (不分幣別)

全商品

以一般帳戶加權平均利率加碼1.5%;上限為9%

適用商品,請電洽客服專線0800-099-850 (或 02-81705156) 或本公司各服務據點電話查詢。

註1:本公司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之各類型保單借款利率亦適用本表外幣各種保單商品型別定價規定

註2:「宣告利率」為各借款保單之周年宣告利率,自該宣告利率適用月份起採計。 

註3:「一般帳戶加權平均利率」:依據本公司前一年度「各非利變型商品預定利率」及「各利變型商品之宣告利率與預定利率孰高者」按對各保險商品所提存之責任準備金金額,加權平均計算所得之利率,每年七月一日調整乙次,適用期間為每年度七月一日起至次年度六月三十日止;本年度台、外幣投資型保單借款之「一般帳戶加權平均利率」分別為3.19%及3.11%。

註4:各商品借款利率之決定方式,係參酌保單成本、資金運用效率、保戶權益等因素決定,日後如遇法令或市場狀況等因素影響,本公司保有調整之權利,調整後定價方式將在本公司企業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揭露,並自公布調整之日起按新借款利率計算。

註5:各保單借款利率,可登入網路會員專區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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