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您的申請方式 | 申請方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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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人員協助辦理 | 聯絡您的業務人員/服務人員前往服務。 |
親臨櫃檯辦理 | 請攜帶雙證件正本【注意事項 2】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委託他人臨櫃辦理 | 請受託人攜帶申請文件、委託書、受託人及委託人雙證件正本【注意事項 2】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郵寄辦理 | 請填妥申請文件,並檢附原要保人及新要保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表單名稱 | 表單下載 | 填寫範例下載 | |
---|---|---|---|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
FATCA及CRS身分聲明書【注意事項4】 | |||
委託書(保單之要保人委託他人臨櫃辦理,須檢附此文件) | - | ||
投資型保單適用 |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二擇一) (2)填寫紙本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注意事項5】 保戶投資屬性分析結果適用一年,若評估時間逾一年者,需重新進行評估 | ||
投資型商品重要事項確認書 | |||
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基金之風險預告書【注意事項6】 | - | ||
要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注意事項7】 | - | ||
原要保人身故適用 | 法定繼承人聲明暨同意書 | ||
全戶戶籍謄本及除戶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自行備妥) | - | - |
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可隨時提出申請。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新要保人需檢附「FATCA及CRS身分聲明書」及完稅證明(因辦理要保人變更事涉財產權益之移轉,本公司提醒您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以確保您自身權益)。
新要保人填寫紙本問卷者,需先遞交至台灣人壽受理,約 2~5個工作天將以簡訊通知新要保人風險承受等級之分析結果,再填寫至「投資型商品重要事項確認書」及確認可轉換之投資標的。
新要保人符合以下情形者,得免檢附「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基金之風險預告書」:
台幣投資型保單須另檢附新要保人之「要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變更要保人後原契約要保人相關約定事項須請新要保人一併辦理變更及重新約定。
(1) 電子化單據服務。
(2) 繳費方式,若繳費方式為金融機構轉帳及信用卡扣款者,請重新檢附「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或「保險費信 用卡付款授權書」。
(3) 受益人及其指定匯款帳號。
(4) 法定代理人。
(5) 原已附加失能豁免保險費或失能暨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附約者,需一併填寫契約變更申請書(繁式)辦理終止。
(6) 各類應給付要保人之款項,請另提供新要保人之台幣或外匯存款帳戶資料。(如:現金收益分配、資產撥回給 付選擇現金給付者,紅利/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匯款給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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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他人臨櫃辦理 | 請受託人攜帶申請文件、委託書、受託人及委託人雙證件正本【注意事項 2】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郵寄辦理 | 請填妥申請文件,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可隨時提出申請。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辦理身分證統一編號/國籍變更時,若於本公司具有要保人身分時,須同時檢附「FATCA及CRS身分聲明書」。
戶籍謄本/戶口名簿/身分證影本請擇一檢附。
已建置「簽章樣式卡」者,辦理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日期變更時,須本人親至本公司各地分公司服務櫃檯辦理「簽章樣式卡」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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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辦理 | 透過網路會員專區(保戶的家)進行線上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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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辦理 | 請填妥申請文件,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可隨時提出申請。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辦理地址變更,住所地址不受理指定為郵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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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契約且於繳費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傳統型商品辦理繳別變更,其變更後之繳別須符合個別商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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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保險契約有效時間內,均可提出申請。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書需詳述服務單位、營業項目、職務及詳細工作內容,且同一被保險人於本公司投保多張保單者,所有保單應一併進行變更。
依職業異動內容,可能需要調整(保費/減少)保費、減少保額或終止契約。
同時辦理取消危險職業加費者,須另檢附職業異動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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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辦理 | 請填妥申請文件,並檢附原要保人及新要保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自停效日起六個月內可隨時提出申請。(是否可申辦復效的權利義務依保險單條款約定為準)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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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停效日起兩年內可提出申請。(是否可申辦復效的權利義務依保險單條款約定為準)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審核過程可能會請求提供相關性可保證明文件(例:病歷、問卷或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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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週年日前60天提出申請。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審核過程可能會請求提供相關性可保證明文件(例:病歷、問卷或體檢)。
依商品、年齡不同所需提供文件亦不同,建議請服務人員或臨櫃辦理;若需郵寄辦理,建議先來電客服中心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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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壽險: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年金險:年金給付開始日60天前,可隨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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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得於應繳費日前20天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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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之附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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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若聲明同意除已繳費期滿或因保險事故發生保險給付中之長年期附約(並同意自次一保單週年日起變更為年繳)外,其餘附約效力持續至該附約當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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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辦理 | 請填妥申請文件,並檢附原要保人及新要保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一年期及長年期附約於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申請(另有約定者除外)。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審核過程可能會請求提供相關性可保證明文件(例:病歷、問卷或體檢)。
依商品、年齡不同所需提供文件亦不同,建議請服務人員協助或臨櫃辦理;若需郵寄辦理,建議先來電客服中心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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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可隨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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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保保單,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之指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法定繼承人為限。
微型保險保單,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之指定及變更,以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其法定繼承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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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保單工本費每本新台幣100元。
可申請補發電子保單之保單號碼為8碼數字或10碼(含英文A、G開頭或數字10、20、01、70、90開頭)之保單。
工本費繳費資訊:
保單張數 | 銀行名稱/分行代碼 | 帳號 |
---|---|---|
1張 | 中國信託(822)城中分行 | 502+保單號碼 |
2張以上 | 502+要保人ID共14碼 |
英 文 轉 換 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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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01 | 02 | 03 | 04 | 05 | 06 | 07 | 08 | 09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 -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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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可隨時提出申請。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填寫紙本問卷者,需先遞交至台灣人壽受理,約 2~5個工作天將以簡訊通知要保人風險承受等級之分析結果,再填寫至「投資型商品重要事項確認書」及確認可轉換之投資標的。
保單之要保人已簽署過風險預告書
本次選擇之投資標的為「全權委託帳戶」或「停泊帳戶」
新契約生效日為112年6月30日(含)後之有效保單
選擇變更後之所有投資標的分配比例總和須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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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可隨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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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紙本問卷者,需先遞交至台灣人壽受理,約 2~5個工作天將以簡訊通知要保人風險承受等級之分析結果,再填寫至「投資型商品重要事項確認書」及確認可轉換之投資標的。
新契約生效日為112年6月30日(含)後之有效保單
基金轉換限制及轉換費用,均依各險種條款之約定辦理。
當日基金轉換一經變更不得立即辦理回復原投資內容,如欲回復,須再次申請轉換。
選擇轉入之投資標的配置比例總和須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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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時間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因應「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針對65歲以上之客戶申請投資型保單部份提領(部份贖回)等保全項目,保險業應電訪保戶,並於電訪完後付款,若您年齡已達65歲以上,請於申請後留意本公司外撥電話,謝謝。
註:年齡計算方式,係依保險年齡為準(如:64歲6個月,視同65歲。)。選擇您的申請方式 | 申請方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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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依各商品規範辦理。
若因目標(計劃)保險費的提高而致淨危險保額增加時,須提供「健康告知書」,審核過程亦可能會請求提供相關性可保證明文件(例:病歷、問卷或體檢)。
變更後目標保險費須符合各商品之最低及最高保險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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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契約可隨時提出申請。
填寫紙本問卷者,需先遞交至台灣人壽受理,約 2~5個工作天將以簡訊通知要保人風險承受等級之分析結果,再填寫至「投資型商品重要事項確認書」及確認可轉換之投資標的。
符合以下情形者,得免檢附「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基金之風險預告書」:
保單之要保人已簽署過風險預告書
本次選擇之投資標的為「全權委託帳戶」或「停泊帳戶」
新契約生效日為112年6月30日(含)後之有效保單
若因繳交不定期保險費而需調高基本保額,導致淨危險保額增加時,須提供「健康告知書」,審核過程亦可能會請求提供相關性可保證明文件(例:病歷、問卷或體檢)。
申請時間若於首次基金投入前者,其投資標的及配置比例須同新契約之約定。
選擇之所有投資標的分配比例總和須為100%。
繳費方式限自行繳費。
選擇您的申請方式 | 申請方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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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他人臨櫃辦理 | 請受託人攜帶申請文件、委託書、受託人及委託人雙證件正本【注意事項 2】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郵寄辦理 | 請填妥申請文件,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各服務據點辦理。 |
申請時間依各商品規定辦理。
雙證件正本意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若因保險型態變更而致淨危險保額增加時,須提供「健康告知書」,審核過程可能會請求提供相關性可保證明文件(例:病歷、問卷或體檢)。
一、為提升被保險人之權益,本公司提供「台灣人壽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給付項目效力延續批註條款」及「台灣人壽
癌症初期或輕度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效力延續批註條款」供要保人申請,以延續契約/附約中有關「癌症標靶治療
費用保險金」給付項目之有效期間。
二、適用申請批註條款之商品、申請文件及申請管道請參考以下資訊:
(一)適用申請批註條款之商品及申請文件:
註1:若欲查詢您的保單明細,請登入本公司網路會員專區。
註2:批註條款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如原保單之約定與批註條款牴觸時,應優先適用批註條款。
(二)申請管道:
1、透過業務人員/服務人員協助辦理。
2、臨櫃辦理:請攜帶雙證件正本
3、郵寄辦理:請填妥申請文件,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至各服務據點。
4、委託臨櫃辦理:請受託人攜帶應備文件、受託人雙證件正本
註3:雙證件正本係指「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相關注意事項:
1、若未來被保險人因上述商品理賠申請而致契約/附約終止,要保人需繼續繳交契約/附約之續期保險費,且僅得
延續契約/附約「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給付項目之有效期間。如您投保商品為「台灣人壽常樂75防癌定期
保險」或「台灣人壽新常樂75防癌定期保險」,且已繳費期滿者,則無需繳交續期保險費。
2、若被保險人經醫院醫師評估體況不適合接受標靶治療或無該癌症標靶藥物等特殊情形,而無法實際接受標靶
治療時,可能無法申領「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故請要保人審慎考慮是否申請批註條款。
3、停效保單需先辦理復效完成後,方能附加批註條款。
四、若您尚有疑問或需要本公司服務,歡迎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利用本公司客服專線(02)8170-5156,本公司將竭誠
為您服務。
減少的保額視同終止契約,依保險單條款約定,原契約繳費累積達有解約金者,予以退還該減少部份保額之解約金。
申請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保單有自動墊繳或保單借款時,將扣除自動墊繳或保單借款本利後重新核算減額繳清保險金額或展延期間。
保全聯盟鏈
服務特色:
保戶在一家保險公司辦理之契約變更,若為法規所開放之項目,即可透過聯盟鏈將申請內容傳送至他家保險公司,以減少保戶多家送件之作業時間。
服務說明:
一、參與聯盟鏈之保險公司:
合作保險公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
壽險公司 | 台灣人壽、保誠人壽、國泰人壽、凱基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 三商美邦人壽、臺銀人壽、遠雄人壽、第一金人壽、合作金庫人壽、富邦人壽、 友邦人壽、元大人壽、全球人壽、法國巴黎人壽、台新人壽、中華郵政、安聯人壽、宏泰人壽 |
產險公司 | 富邦產險、國泰世紀產險、和泰產險 |
二、保全聯盟鏈申辦條件及範圍:
(一) 申辦條件:
申請人為要保人且為本公司「網路會員專區」有效會員,並已申請線上作業變更功能。
(二) 適用險種:
限有效之個人人身保險契約。
(三) 開放申辦要保人基本資料變更項目如下:
序號
|
申辦項目
|
---|---|
1
|
姓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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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統一編號
|
3
|
地址
|
4
|
電話
|
5
|
電子郵件信箱
|
註:台灣人壽未提供線上申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及通知其他參與聯盟鏈保險公司之服務,惟台灣人壽可受理保戶於其他參與聯盟鏈之保險公司申請前述項目變更完成後,再由該保公司通知台灣人壽進行後續變更作業。
(四) 申請方式
保戶於本公司「網路會員專區」線上辦理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變更申請時,經保戶同意及本公司審核相關資料符合變更要件及轉送條件後,由本公司透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傳送至保戶選擇之其他合作保險公司一併申請。
要保人透過台灣人壽官網「線上辦理 」申請辦理地址、電話、電子郵件變更時,且完成同意「保全契約變更申請轉送暨個資蒐集同意書」,於線上操作完成後,本公司將透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傳送至您指定之保險公司。
如已完成變更且已送出資料,則無法取消或修正資料。
資料送出後,如您有查詢其它合作保險公司之需求,可撥打各合作保險公司保戶服務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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