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債條例前置協商專區

前置協商申請人條件

本機制實施起始日為民國97年4月11日。

前置協商為申請更生或清算前之必要程序,前置協商依債務人的實際償還能力量身訂做還款方案,請債務人親洽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勿輕信委託代辦。

  • 只要您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曾參與銀行公會協商機制協商未成立。
  • 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NT$20萬元以下自然人。
  • 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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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消債條例前置協商

請備妥以下七項文件後,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 前置協商申請書正本。
  •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正本。  
  • 債權人清冊:
    • 須檢附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1個月之資料。
    • 其他債權人清冊:債務人自行填寫非金融機構債務(含民間債務)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未揭露之金融債務亦填寫於此表。  
  • 近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請自行備妥)。 無前項者,出具收入切結書。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 有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債務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您可以上網獲得更進一步的前置協商資訊

以上前置協商申請表格及其他相關作業規定,可至銀行公會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網站 

,或致電銀行公會諮詢專線02-8596-1629以獲得更進一步的前置協商資訊。

本公司「前置協商」服務窗口

1. 服務時間:上午9:00~下午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2. 諮詢專線:(02)8170-9883

3. 收件地址:11568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8樓(請註明「台灣人壽前置協商小組」收)

4. E-Mail:negotiate-loan@taiwanlife.com

近來不法代辦公司猖獗,提醒 台端應多加注意,如有任何債務協商需求,請親自與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聯絡,切勿輕信及委託代辦公司,以免受騙上當,致增加自己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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