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續期保險費扣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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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月26日∼當月10日 | 當月10日午夜(遇例假日順延) |
當月11日∼當月25日 | 當月25日午夜(遇例假日順延) |
如扣款不成,於該期保險費應繳日60天內且保單契約有效,則持續於自動轉帳基準日扣款,逾期請逕洽本公司方交付。(二)保單借款利息扣款日期:
保單借款利息約定採自動轉帳繳息者,固定於3月、6月、9月、12月之10日午夜(遇例假日順延)進行扣款,如扣款未成,則於當月25日午夜(遇例假日順延)進行第二次扣款;如仍扣款未成時,其利息累計至次一自動轉帳基準日再進行扣款,但若逾保單借款週年日,則依保單借款約定辦理。
※保單號碼編碼由本公司決定,嗣後要保人、授權人不得要求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