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還款

劃撥至本公司或各地分公司之劃撥帳戶
1.保單號碼為10碼且為00、02、06、09、60開頭之保單:

(1) 請於劃撥單通訊欄中載明保單號碼、要保人姓名、聯絡電話及繳費用途保單還款之借款本息各自清償金額。

(2) 郵政劃撥帳號:50120507    戶名: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保單號碼非屬上述編碼之保單:

(1) 不分繳別,固定於3月、6月、9月、12月寄發繳息通知單,請於繳息通知單之繳息期限前,由郵局劃撥至本公司各地       分公司之劃撥帳戶。

(2) 請於劃撥單通訊欄中載明保單號碼、要保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借款本息各自清償金額。

戶名

劃撥帳戶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11851115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

01103183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00219012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分公司

00353812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00311131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00413321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部分公司

06430636

還款順序
  • 依據民法第323條之規定,清償金額將先抵充費用、其次抵充利息,最後再抵充本金。
  • 保險單借款有兩筆以上者,償還順序以借款利率較高者優先辦理;若借款利率相同者,以繳息起日較小者優先辦理;若借款利率與繳息起日均相同者,以原始借款日較小者優先辦理;若借款利率、繳息起日及原始借款日均相同者,還款順序由本公司決定。
  • 若有保單借款專案活動,則依該專案活動期間之還款順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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