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投保之保險契約狀況正常,不須提出申請,本公司將主動提供服務。
因續期保險費係屬於期初繳納,而生存保險金給付日為屆滿生存金年度之週年日,並非生存金給付年度之續期保費繳納就立即給付。另若生存金給付當年度之保費係以支票繳納尚未兌領(如月繳、季繳),則將於支票兌現後始給付保險金,併此敘明。
屆期應領之生存金,若欲採電匯方式給付者,請洽本公司之全省服務據點索取或直接下載匯款申請書,請受益人填妥後並檢附生存金受益人存摺面頁影本,於給付日20天前送達或傳真至本公司辦理即可。
可以,處理方式如下:
不可以。
依保險單條款約定,有關保險之保險給付將轉帳至受益人之外匯存款帳戶方式辦理,如未提供帳戶者,保險金將無法如期給付;另依條款約定,相關款項匯入非本公司指定之金融機構外匯存款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要求之人負擔。
年金給付期間,不可辦理年金給付方式變更;請您依保險單條款所載年金給付開始日前之約定期限,提出變更申請。
依據保單條款約定,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終止契約(解約)。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以保險契約為質,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