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週數>32週之被保險人,投保請提供孕婦健康手冊(須包含【孕婦健康手冊】封面、過去孕產史、健康履歷表、歷次產檢紀錄及例行檢複查紀錄)
0歲被保險人,若係「健康出院且完成戶籍登記者」可投保,若案件有審核需要時,本公司可要求提供出院病歷及兒童健康手冊。
不可。
因契約撤銷權之行使期間依保險單條款約定為「要保人收到保險單之翌日起算十日內」,為免爭議,保單簽收需請要保人親自簽名以確認要保人收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