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團體須符合本公司各種團體保險之保單條款所定義之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可保性團體,且需具備下列之一條件:
當被保險人喪失員工身份後,要保單位承辦人需協助辦理團保退保事宜。
其應退、應補保費依其日數比例計算未到期保費。
工會團體之會員非工會之員工,不可投保團保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