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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個案(註1) |
申貸受理期間 | 自110年7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
優惠利率期間 | 自撥貸日起3年內享1.28%。(貸款期間滿三年後,恢復原保單借款定價利率計息) |
貸款金額 | 10萬元(同一要保人保單借款歸戶後之上限額度) |
註: - 近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非因個人責任、債務或自願性失業等事由之重大變故,以致原工作受相當之影響,造成經濟困頓而需要紓困者。
- 依保單條款約定,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且可辦理保單借款之非投資型台幣有效保單。
- 先償還利息再償還本金。
- 活動期間若有生存金、滿期金或其他給付,依據「保單借款約定書暨重要事項告知書-紓困專案專用」之約定,本公司得無須通知借款人,逕先行扣除未償還的借款本息。
- 本專案之借款,不得再享有本公司「大額借款優惠減碼方案」之減碼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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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 總費用年百分率1.28%〜6.8%,試算基礎以借款金額10萬元,借款期間20年各項相關費用金額0元推算。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範例予以計算,實際借款條件,仍以台灣人壽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借款產品及借款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一定等於借款利率。
- 本活動內容悉依本公司網站為準,本公司保留隨時終止、解釋或更改本活動辦法之權利。欲進一步瞭解本專案內容,請電洽客服專線0800-099-850 (或 02-81705156) 或本公司各服務據點,由本公司專人為您服務。
下載『保單借款約定書暨重要事項告知書-紓困專案專用』
下載『經濟紓困專案聲明書』
Control No:2108-2112-LN-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