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
第二意見諮詢服務
當病人被診斷出罹患癌症、重大疾病,需要面對複雜且會對生活造成重大影響的疾病診斷時,往往希望向多位醫生請教,尋求「第二意見」以獲得不同角度的建議,進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式。
檢查報告出爐後,選擇治療方式之前。
1. 持有台壽癌症險、長照險、重大傷病險、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有效契約且要/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2. 在保險期間內初次診斷罹患癌症且尚未開始治療。
預約流程 | 第二意見諮詢服務流程 |
---|---|
步驟1 | |
步驟2 | 台灣人壽完成資格審核後,由合作院所的服務人員與您聯繫,安排諮詢時間。 |
步驟3 | 合作院所的護理師向您說明第二意見諮詢服務所需蒐集的資料。 |
步驟4 | 門診當日準時赴約,醫生提供第二意見諮詢服務。 |
1. 保戶卡可於手機或自行列印出示,並須攜帶並出示可驗證為保戶本人之證件。
2. 本項服務由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提供與執行,與本公司無涉。
3. 本項服務係由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提供,非屬保險契約權利義務之一部分,本公司與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間無代理或類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