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要保人變更
申請文件


文件名稱

取得方式

契變書

下載

身分證明文件

自行備妥

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正本文件

自行備妥

申請時間
  • 隨時
注意事項
  •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具保險利益,且新舊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均須簽章,並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如為年金險變更要保人為法人,被保險人不得為董(理)事、重要職員。
  • 新要保人須同時檢附「美國海外帳戶FATCA身分聲明書」。
  • 若原要保人身故未約定身故後同意被保人為要保人時,需檢附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全部法定繼承人聲明同意書及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 若要保人為法人團體機構者,除需檢附新、舊負責人之身分證影本、新、舊公司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外,另需檢附被保險人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就業保險卡正反面影本或扣繳憑單影本(公司更名者,可免附)。  
  • 已經附加失能豁免保險費或失能暨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附約者,於要保人變更時須一併調整或申請終止。
  • 若原投保投資型保險商品者,新要保人須同時檢附「客戶投資問卷暨投資風險屬性分析紀錄表」。  
  • 若原投保外幣保險商品者,新要保人須同時檢附「客戶適合度調查評估表」及「匯率風險說明書」。
  • 臨櫃辦理者,須攜帶身分證及附有照片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雙證件正本,並同時辦理建置「簽章樣式卡」。 
  • 需檢附新/舊要保人之身分證影本(郵寄件)。     
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變更/要、被保險人姓名變更
簽章樣式變更
住所變更
電話/email 變更
繳別變更
受益人變更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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