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外幣保單限用本公司指定銀行之外幣帳號外,其餘可辦理自動轉帳之金融機構包含銀行、郵局、農漁會及信合社等三百多家行庫,詳金融機構轉帳說明
扣款失敗原因眾多,如銀行主動更換新卡、效期延長致使效期有誤,或者新卡尚未開卡等。 本公司一般會於應繳日前一個月寄發繳費通知單,您可於收到通知單後核對扣款資料是否更動,若已變更必須儘快通知本公司客服專線02-8170-5156,方不致影響扣款結果。
大部份為信用卡有效日期期限已過或當初填寫信用卡授權書時填寫錯誤,故若卡號相同,僅有效日期不同,則不需再重新填寫授權書,但請來電告知更新信用卡有效日期。
保險契約的效力停止稱為停效;即保險契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1) 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逾期繳費通知單)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2) 月繳或季繳者,則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其寬限期間依前項約定處理。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扣除保單借款本息)自動墊繳其應繳保險費及利息,使契約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