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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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 自行備妥 |
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 自行備妥 |
受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影本 | 自行備妥 |
保險單 | 自行備妥 |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失能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及傷害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另行指定或變更。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除申請身故理賠外,應檢附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併請法定代理人於申請書蓋章;另如需以法定代理人為受益人,而該法定代理人非要保人,應檢附法定代理人「事故日後之戶籍謄本」。
各項保險金申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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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 自行備妥 |
受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影本 | 自行備妥 |
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自行備妥 |
保險單 | 自行備妥 |
死亡原因為「解剖中」者,受益人應補「解剖鑑定結果報告」或載明確定死亡原因之「相驗屍體證明書」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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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失能診斷書或勞工失能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傷害事故所致者) | 自行備妥 |
保險單(完全失能時檢具) | 自行備妥 |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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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證明重大疾病之相關文件或報告 | 自行備妥 |
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影本 | 自行備妥 |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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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影本 | 自行備妥 |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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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保險單 | 自行備妥 |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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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巴氏量表、臨床失智評分量表或其他專業評量表 | 自行備妥 |
診斷符合前款長期看護狀態之相關病歷 | 自行備妥 |
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影本 | 自行備妥 |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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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自行備妥 |
收據副本及費用明細表 | 自行備妥 |
如提出不同醫療院所之收據,應分別檢具診斷書
投保時告知未投保同業之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則需檢附收據正本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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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 自行備妥 |
欲申請骨折日額償金者,請另檢附X光片俾利判斷骨折程度。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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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申請手術保險金者除診斷書外,請另檢附費用明細或外科手術紀錄單
申請住院前後門診請於診斷書註明門診日期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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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收據副本及費用明細表 | 自行備妥 |
如提出不同醫療院所之收據,應分別檢具診斷書
投保時告知未投保同業之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則需檢附收據正本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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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詳細失能診斷書或勞工失能診斷書 | 自行備妥 |
保險單 | 自行備妥 |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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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申請書 | |
詳細醫師診斷書(需蓋關防) | 自行備妥 |
病理組織檢查報告(第二次以後申請者免附) | 自行備妥 |
家庭型之非主被保險人首次申請,需檢附事故日之後的戶籍謄本
門診醫療給付如以注射性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及其他必要之外科處理為限,須於診斷書上載明實際治療日期及內容,以利辦理審核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文件名稱 | 取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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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館處驗證之必要文件 | 自行備妥 |
出入境證明文件 | 自行備妥 |
依申請之理賠項目檢附各項文件,另須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必要文件及出入境證明文件(如:護照基本資料及出入境章面頁),若併檢附就醫詳細病歷影本,將有利理賠處理時效。
※各項保單理賠申請所需文件略有不同,申請理賠時,請您再次檢視您的保單內容,確認您的理賠申請權益。
※若您對於理賠項目有疑問時,請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配合保險法部份條文修正,自107年6月15日起,將原「殘廢」用詞改為「失能」。
申請二年以內之死亡件、非意外引起之失能件、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肝硬化、子宮肌瘤、惡性腫瘤…﹞等理賠件時,請檢附健保局「請求提供資料申請書」(簽名並蓋章)及身份證明文件。
部份醫療院所就調閱就診記錄另有專用表格,因理賠作業需要時,本公司將另行通知,請儘速補齊以維護理賠權益。
受益人身分證明,例如戶籍謄本;如受益人為外國人,可以護照或其他文件証明。
保險事故發生於台澎金馬以外之海外地區者,中國大陸之事故證明文書應取得海基會之認證;其他海外地區之事故證明文書則應由我國台灣駐外機構認證。
各式醫療診斷證明書及收據應以提出正本為原則,倘為影本須經原發證院所或機構加蓋印信註明與正本相符。
因「骨折」申請理賠者,除檢附診斷證明書外,並請檢附X光片以確認骨折之具體程度及其部位。
申領各項失能或喪失工作能力豁免保費之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所稱「足以診斷病情之各項檢查報告」指核子醫學檢查報告、病理組織檢查報告、血液生化檢查報告、電腦斷層檢查報告、內視鏡檢查報告或本公司要求之其他檢查報告。
附加於主契約之各類附約,非主契約要保人終止契約時,所附加附約之效力,請詳各該主、附約保單條款及本公司「附約延續批註條款」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