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狀申請
凡符合申請資格之申請人,均可於民國(以下同)115年3月31日前,在報名申請平台自行下載獎狀,方便申請人保存與使用。為響應環保節能,本活動不再印製實體獎狀,逾期恕無法協助補發。
個資保護
辦理本活動期間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內,於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台灣人壽(以下稱本公司)得蒐集、處理、利用參加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信箱等個人資料(包括書面或電子等形式)。參加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人若拒絕提供或提供不完全之前述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本公司並不另行通知,請各參加人確認所留存之前述個人資料皆正確。倘參加人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其個人資料等權利,得撥打本公司專線:0800-099-850、或(02)8170-5156洽詢。
注意事項
- 有效契約係指114年6月30日(含)前已承保之本公司個人險及投資型商品(含躉繳、繳費期滿、墊繳、展期及繳清),且契約仍為有效者,不含旅平險、團險等。
- 保戶通訊地址符合「內政部偏遠地區」標準係指:符合114活動辦法有效保單之保戶,其持有最新一張有效保單之通訊地址符合內政部偏遠地區標準;114年度符合偏遠地區的行政區,主要依據人口密度和與縣市中心距離來判斷。偏遠地區通常指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五分之一的鄉、鎮、市、區,或是距離縣市中心7.5公里以上的離島。
- 本活動將依申請表所提供之手機號碼進行簡訊通知,及發送中獎人獎助學金電子禮物卡序號;請務必正確填寫資料,若資料不全或填寫錯誤,致無法聯絡或獎品寄送失敗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獎項不補發或重寄。中籤名單與得獎名單以本公司網站公告方式為準。
- 本活動倘有任何因為電腦、網際網路、電話、技術、郵件未送達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本活動之客戶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本活動之保戶亦不得因此為任何異議或請求。
- 本活動獎項之得獎人不得轉讓他人或要求本公司折換現金。各獎項所贈送之電子禮物卡,係指由本公司透過簡訊傳送之電子禮物卡序號,得獎者應於一個月內完成兌領,兌領後之使用則依禮物卡發行單位(廠商)公告之規定使用,逾期未兌領或未使用者不得要求本公司補發或重寄。
- 資格之取消:如審核中籤資格有下述任一情形者
- 資料不符、資料錯誤、申請組別錯誤,則喪失資格。
- 未於規定期限內檢附資料或聯繫不到等原因,則視同棄權(不另行通知)。
- 得獎人如有冒用他人身分、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本公司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之權利,並得要求返還所得獎項予本公司。
- 本公司保留對本活動規則、活動網站、獎項內容、抽獎時間及得獎公布之變更、暫停與取消之權利,如有變更、暫停或取消時,相關訊息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告,恕不另行通知。本活動如有疑義,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解釋辦理。
- 本活動獎品係由合作廠商提供,非屬保險契約權利義務之一部分,本公司與合作廠商間無代理或類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