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lication Duration
申請期間
自民國 113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3年 10 月 31 日止。
Applicants
申請對象
本公司個人險有效契約(不含團險/旅平險)及微型保單有效契約之保戶及其子女,就學於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有正式學籍者(不含空大、空專及在職進修學分班)。
Activities Approaches
活動方式
獎學金、助學金一律採網路申請,先抽籤、後審核,且每一名學生僅有一個申請資格。獎項及名額如下:
類別 | 申請資格(擇一) | 申請條件 | 獎項 | 名額 |
獎學金 | 本公司個人險有效契約之保戶(不含團險/旅平險) | 112學年度上或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含)、GPA3.38(含)以上者(且無不及格之科目) | HAPPY GO點數4,000點 | 650 |
助學金 | 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112學年度上或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含)或GPA1.70(含)以上者(且無不及格之科目) | HAPPY GO點數4,000點 | 100 |
幸運獎 | 已申請本次獎助學金,但未抽中獎/助學金者。 | HAPPY GO點數1,000點 | 350 | |
★倘各組符合參加資格之申請人數超過各組名額時,將採公開電腦抽籤方式抽出幸運中籤者。 |
抽籤機會加碼方式,最高合計加碼 5次!
獎/助學金申請人或要保人於113年10月31日前完成以下條件即可增加抽籤機會:
- 成為網路會員者x2
- 完成Line綁定並完成金融防詐新生活指南的指定任務者x3


Application Procedure
申請程序
活動期間:自民國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113年10月1日~10月31日間於活動網頁輸入申請所需資料並完成上傳,經系統初步審核通過後取得受理序號,即完成線上申請手續。(本階段無須檢附證明文件,報名系統建議以IE 10以上之版本或Chrome瀏覽器開啟)
倘各組申請人數超過該組名額時,將於11月中旬採公開電腦隨機抽籤方式,由法務、稽核人員現場見證,抽出幸運中籤者。
113年11月中旬公告於台壽官網,並依申請表所提供之手機號碼簡訊通知。「中籤者」須於113年11月30日前提供以下相關文件,以手機拍照或掃描檔案E-mail傳送至台灣人壽保戶子女獎助學金信箱:scholarship@taiwanlife.com,俾供本公司進行中籤資格審核:
- (1)網路申請表
- (2)112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單(檔案格式僅限JPG、PNG、PDF檔),如成績以GPA呈現者,請一併提供就學學校之「等第績分平均(GPA)單向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 (3)戶口名簿,或足以證明符合申請資格之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學生)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者,不需提供】。
經審查確認符合資格後,統一於114年1月上旬於官網公告得獎名單及中獎簡訊通知。
Notice
活動注意事項
獎學金:HAPPY GO點數4,000點,共650名
助學金:HAPPY GO點數4,000點,共100名
幸運獎:HAPPY GO點數1,000點,共350名
助學金:HAPPY GO點數4,000點,共100名
幸運獎:HAPPY GO點數1,000點,共350名
凡符合申請資格之申請人,均可於114年4月30日前,在報名申請平台自行下載獎狀,方便申請人保存與使用。為響應環保節能,本活動不再印製實體獎狀,逾期恕無法協助補發。
- 辦理本活動期間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內,於中華民國境內(台澎金馬),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台灣人壽(以下稱本公司)得蒐集、處理、利用參加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信箱等個人資料(包括書面或電子等形式)。參加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人若拒絕提供或提供不完全之前述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本公司並不另行通知,請各參加人確認所留存之前述個人資料皆正確。倘參加人欲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其個人資料等權利,得撥打本公司專線:0800-099-850、或(02)8170-5156洽詢。
- 有效契約係指113年7月31日前承保本公司個人險及投資型商品(含躉繳、繳費期滿、墊繳、展期及繳清)且生效之有效保單者,不含旅平險、團險等。
- 本活動將依申請表所提供之手機號碼進行簡訊通知,及發送中獎人獎助學金電子禮物卡序號;請務必正確填寫資料,若資料不全或填寫錯誤,致無法聯絡或獎品寄送失敗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獎項不補發或重寄。中籤名單與得獎名單以本公司網站公告方式為準。
- 本活動倘有任何因為電腦、網際網路、電話、技術、郵件未送達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本活動之客戶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本活動之保戶亦不得因此為任何異議或請求。
- 本活動獎項之得獎人不得轉讓他人或要求本公司折換現金。各獎項所贈送之電子禮物卡,係指由本公司透過簡訊傳送之電子禮物卡序號,得獎者應於四個月內完成兌領(實際日期依中獎簡訊通知內容為準),兌領後之使用則依禮物卡發行單位(廠商)公告之規定使用,逾期未兌領或未使用者不得要求本公司補發或重寄。
- 資格之取消:
如審核中籤資格有下述任一情形者: 甲、資料不符、資料錯誤、申請組別錯誤,則喪失資格。 乙、未於規定期限內檢附資料或聯繫不到等原因,則視同棄權(不另行通知)。 丙、得獎人如有冒用他人身分、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本公司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之權利,並得要求返還所得獎項予本公司。 - 本公司保留對本活動規則、活動網站、獎項內容、抽獎時間及得獎公布之變更、暫停與取消之權利,如有變更、暫停或取消時,相關訊息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告,恕不另行通知。本活動如有疑義,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解釋辦理。
- 本活動獎品係由合作廠商提供,非屬保險契約權利義務之一部分,本公司與合作廠商間並無代理或類似關係。中獎人若因使用該贈獎產生爭議,概由提供廠商負責處理,與本公司無關。
- HAPPY GO點數為鼎鼎聯合行銷發行之紅利點數業務,HAPPY GO點數之累積與使用說明,請參閱HAPPY GO網站(https://www.happygocard.com.tw/),中獎人須具備快樂購卡友身分使得兌換HAPPY GO點數。